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的積分是如何計算?
根據(jù)《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(暫行)》,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主要分:
1、基本分30分
2、實際工作生活積分70分(包括工作積分和生活積分)
3、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計算積分
符合基本入學條件的給予30分的基本分。實際工作生活積分主要包括工作積分和生活積分。
其中,暫住且務工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(guī)定的年限的,每多一年得2分,不超過12分;
參加我市社會保險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(guī)定的年限的,每多一年得4分,不超過24分;
對購置商品住房且占房屋產(chǎn)權比例50%以上的給20分,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給5分,務工和暫住在同一行政區(qū)的給9分。
附加分主要是鼓勵父母雙方均在廈門,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,另一方的暫住且務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、參加社保年限按每年2分計算積分,但不超過10分。
具體積分計算和認定的辦法可參閱各區(qū)教育局公布的實施細則。
